近日,河南省政府發布了《河南省2017-2018年秋冬季工業企業錯峰生產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方案”),從工作目標、錯峰生產任務及組織實施三個方面進行具體說明,明確表示“加大采暖季工業企業生產調控力度,按照基本抵消冬季取暖新增污染物排放量的原則,組織實施工業企業錯峰生產”。要求鋼鐵、焦化、鑄造、建材、有色、醫藥化工等行業實施錯峰生產,同時要求實施大宗物料錯峰運輸,并且明確了錯峰生產時間。
此次河南省有色行業錯峰生產主要涵蓋電解鋁、氧化鋁、碳素及有色再生企業。其中明確錯峰時間為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3月15日,錯峰要求包括四點:(1)13家電解鋁廠分別限產30%以上,以電解槽數量計,以現場督查抽查核實;(2)11家氧化鋁企業分別限產30%以上,以生產線計,以現場督查抽查核實;(3)86家未安裝大氣污染物在線監測設施的炭素企業,全部停產。33家達到特別排放限值要求(顆粒物10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100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100毫克/立方米)的炭素企業,限產50%以上,以生產線計,以現場督查抽查核實,出現超標排放情況的炭素企業,一律納入停產管控范圍;(4)39家有色金屬再生企業的熔鑄工序,實施輪停,2017年11月15日至12月31日,全部停產;2018年1月1日至2月15日,恢復生產;2018年2月16日至3月15日,全部停產。
針對河南電解鋁及氧化鋁企業錯峰生產,卓創進行簡單分析,具體如下:
1.此方案涉及河南全部氧化鋁生產企業,覆蓋范圍符合“2+26+3”涉及的限產企業規模:根據卓創調研及分析認為,氧化鋁限產30%以生產線計,即按建成產能的30%計;卓創監測數據顯示,按30%限產基準核算,河南省采暖季氧化鋁限產規模378萬噸左右,現已減產規模160萬噸,那么后期再減規模236萬噸左右(見表1);
河南采暖季限產涉及的氧化鋁企業統計(符合“2+26+3”)
2.此方案涉及河南全部電解鋁生產企業,覆蓋范圍大于“2+26+3”涉及的限產企業規模:卓創監測數據顯示,河南采暖季全部電解鋁限產規模115.5萬噸,現已減產規模95萬噸,那么后期再減規模66萬噸左右(見表2);河南“2+26+3”電解鋁限產規模85.8萬噸,現已減產規模42萬噸,那么后期再減規模62.1萬噸左右(見表3);
河南采暖季限產涉及的電解鋁企業統計(大于“2+26+3”)
河南“2+26+3”限產涉及的電解鋁企業統計
3.河南區域內氧化鋁供應短缺百萬噸:僅考慮河南區域內限產帶來的供需結構變化,據卓創監測數據顯示,從后期變化量分析,區域內氧化鋁供應短缺109萬噸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