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云南省委、省政府統一部署,云南省第三環境保護督察組于11月26日進駐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開展環境保護督察工作。11月27日,云南省第三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工作動員會在紅河州召開,進駐督察時間約15天。
督察組指出,環境保護督察是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的一項重大制度安排。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生態文明建設、環境保護和環保督察工作,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多次針對開展省級環境保護督察作出重要指示。云南省成立了省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省環境保護督察工作的組織領導和整體推進。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聯合印發了《云南省環境保護督察實施方案(試行)》,建立了省內環境保護督察制度。
督察組強調,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云南省第三環境保護督察組進駐紅河州,重點是督察州委、州政府貫徹落實國家和省環境保護決策部署、解決突出環境問題、落實環境保護主體責任的情況,推動紅河州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促進綠色發展。督察工作將堅持問題導向,主要圍繞《環境保護法》《中 共云南省委 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的實施意見》《中 共云南省委 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的實施意見》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情況,重點盯住省委、省政府高度關注、群眾反映強烈、社會影響惡劣的突出環境問題及其處理情況;重點檢查環境質量呈現惡化趨勢的區域流域及整治情況;重點督察地方黨委、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環境保護不作為、亂作為的情況;重點了解地方落實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嚴格責任追究等情況。督察主要針對紅河州委和州政府及其有關部門開展,并下沉至部分縣級黨委和政府及其有關部門。
督察組明確,在紅河州開展環境保護督察工作,既是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也是推進地方經濟與環境協調發展的需要,是云南省第三環境保護督察組與紅河州委和州政府共同承擔的一項重要政治任務。紅河州各級黨委、政府和各有關部門,一定要認真學習領會中央和省委關于開展環境保護督察的相關精神,在思想上、行動上與中央和省委保持高度一致。要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使命感,認真細致、嚴謹規范、實事求是地做好督察工作。會上, 督察組還就紅河州堅決落實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做好督察配合工作提出了要求。
紅河州相關負責人表示,省環保督察組對紅河州開展環境保護督察,是對紅河州各級黨委、政府履行環境保護主體責任情況的有力指導,是對全州環境保護和生態文明建設工作的問診把脈,充分體現了省委、省政府對紅河的高度重視和關心關懷。全州各級各部門務必高度重視,充分認識這次督察的重大意義,切實增強“四個意識”,把配合做好環保督察工作作為當前一項重大的政治任務,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認真對待這次督察工作,端正態度,直面問題,誠懇接受督察,以良好的精神狀態和扎實的工作作風主動迎接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