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減成效納入領導干部考核評價,到2020年全省清潔取暖率要達70%以上
“在完成2017年全省煤炭消費量比2012年減少2000萬噸的基礎上,結合國家要求和各市實際,確定全省和各市2018—2020年煤炭消費總量控制目標。2015年全省煤炭消費量為40927萬噸,到2020年全省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在36834萬噸以內。”這是山東省政府辦公廳日前印發的《山東省2018-2020年煤炭消費減量替代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提出的明確工作目標。
《方案》強調,要進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按照《山東省煤炭消費壓減工作監管考核辦法》,將煤炭消費壓減成效作為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要內容,作為各市、有關部門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評價的重要參考,加強考核結果應用,強化指標約束和激勵。
突出九大重點任務
《方案》指出,要嚴格耗煤項目審批管理,控制煤炭增量消費;依法依規推動落后產能退出,減少煤炭存量消費;推進煤電、電解鋁等行業產能代替落后產能,提高煤炭利用效率;關停淘汰燃煤小鍋爐,減少燃煤污染;擴大集中供熱范圍,推進城鄉清潔采暖;加大散煤治理力度,推進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加強清潔能源開發利用,減少化石能源消費;大力實施“外電入魯”,減少省內煤炭消費;提高天然氣消費比重,替代煤炭消費。
各級投資主管部門要嚴格控制新上耗煤項目的審批、核準、備案,對未實行煤炭消費減量替代的耗煤項目一律不予審批、核準、備案,從源頭上控制煤炭增量消費。對于確需建設的耗煤項目,按照相關要求,由項目單位嚴格按照替代比例落實替代源。結合能耗強度和能耗總量“雙控”要求,審查項目節能報告,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嚴把環評審批關,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中須包含經相關主管部門核定同意的煤炭消費減量替代方案,其中新上燃煤發電項目由項目所在地市級及以上煤炭消費總量控制主管部門出具審查意見。
《方案》要求,以鋼鐵、煤炭、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等行業為重點,通過完善綜合標準體系,嚴格常態化執法和強制性標準實施,促使一批能耗、環保、安全、技術達不到標準和生產不合格產品或淘汰類產能,依法依規關停退出,減少低效煤炭消耗。對于污染物排放不達標的企業,責令限期整改;情節嚴重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責令停業、關閉。大力淘汰關停環保、能耗、安全等不達標的30萬千瓦以下燃煤機組,特別是運行滿20年的純凝機組和滿25年的抽凝熱電機組。在完成全省每小時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全部清零的基礎上,在國家確定的重點區域基本淘汰每小時35蒸噸以下燃煤鍋爐,每小時65蒸噸及以上燃煤鍋爐全部完成節能和超低排放改造。
加快供熱管網建設,到2020年,城市建設區及縣城集中供熱面積達到17.5億平方米,有條件的農村地區推行集中供熱試點。集中供暖未覆蓋的地區,推進氣代煤、電代煤及生物質能等其他清潔能源替代。到2020年,全省平均清潔取暖率達到70%以上。其中,20萬人口以上城市基本實現清潔取暖全覆蓋,農村地區平均清潔取暖率達到55%左右。
同時,山東將實施非化石能源倍增行動計劃,因地制宜發展風電、太陽能發電、核電、生物質能發電等,擴大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規模。
明確五項保障措施
《方案》指出,要明確分工,壓實責任;強化監管,防止反彈;強化監測,及時預警;強化督查,協調推進;強化考核,嚴肅問責。
煤炭消費減量替代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各級、各有關部門按照任務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抓好落實。為此,省政府有關部門將發揮好“決策參謀部”“落實推動者”的作用,堅持問題導向,制定專項工作計劃,加強協調督促;實施煤炭消費壓減量清單式管理,做到可核查、可統計。
各市政府作為煤炭消費總量控制的責任主體,要發揮好“壓力傳導部”“落實執行者”的作用,傳導好壓力、履行好職責,切實防止“邊減邊增”“名減實不減”“有減有不減”等情況,強化目標導向和結果評價,確保完成煤炭消費壓減任務和總量控制目標。
各縣(市、區)政府要發揮好“一線指揮部”“落實落地者”的作用,糾正過度依賴資源能源消耗的發展理念和發展方式,對于確定的關停并轉任務,明確時間表和路線圖,明確責任部門和責任人,下定決心、敢抓敢管,爭取主動、防止被動,實施鐵腕治理、強力攻堅,爭取盡快形成煤炭消費壓減實際效果。
針對2017年及以前清理關停的違規項目、落后產能和淘汰的小鍋爐、小火電,山東省要求各級、各部門要落實責任,強化監管,堅決防止復工復產、“死灰復燃”。對新發現的無合規手續、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違規項目,實行“零容忍”,立即開展專項整治,依規依法嚴肅處理,堅決防止“邊清邊上”等增加煤炭消費的問題再次發生。
《方案》強調,根據相關規定,由紀檢監察機關或組織(人事)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對在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工作中的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等情況實行追責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