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出臺2017年落后產能退出計劃,對達不到強制性能耗限額標準要求的產能,要求在6個月內整改;逾期未整改或經整改仍未達標的,依法關停退出。記者從市經信局網站獲悉,該局近日印發了《清遠市2017年度利用綜合標準依法依規推動落后產能退出工作方案》(下稱《方案》),要求依法依規關停退出落后產能工作。
《方案》明確,以鋼鐵、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造紙和紙制品行業為重點,通過完善綜合標準體系,嚴格常態化執法和強制性標準實施,促使一批能耗、環保、安全、技術達不到標準和生產不合格產品或淘汰類產能(以上即為落后產能),依法依規關停退出。
不達標產能應在6個月內整改
《方案》表示,將開展能耗限額標準執行情況專項監察,以鋼鐵、水泥、平板玻璃、造紙和紙制品等高耗能行業為重點,核查企業單位產品能耗水平和能耗限額標準執行情況,并組織對2016年違規企業整改落實情況進行專項復查。對達不到強制性能耗限額標準要求的產能,應在6個月內整改;確需延長整改期限的,可提出不超過3個月的延期申請;逾期未整改或經整改仍未達標的,依法關停退出。
同時,開展水泥、鋼鐵行業階梯電價政策執行情況專項核查。對全市水泥企業逐家現場監察,重點核查水泥產量及耗電量;對全市涉及粗鋼生產主要工序的鋼鐵企業進行現場監察,對鋼鐵企業嚴格執行基于粗鋼生產主要工序單位產品能耗水平的階梯電價政策。
環保方面,嚴格執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對超過大氣和水等污染物排放標準排污、違反固體廢物管理法律法規,以及超過重點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排污的企業,責令采取限制生產、停產整治等措施;情節嚴重的,報經市政府批準,責令停業、關閉。
抽查發現不合格產品及生產企業百分百向社會公布
《方案》提出,將對鋼鐵、水泥、平板玻璃、造紙和紙制品行業相關重點產品開展市級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對監督抽查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及其生產企業百分百向社會公布,同時與社會信用體系相銜接,達到“一處違規、處處受限”的效果。
同時,將加強執法監督,對鋼材、水泥、平板玻璃、造紙和紙制品行業實施重點檢查和舉報投訴重點跟蹤督辦相結合的方式開展執法行動,對檢查和舉報屬實的違法行為,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處理。開展建材產品專項打假,重點加強建筑鋼材(含地條鋼)、商品混凝土原材料等產品的檢查,對建材不合格發現率高的重點區域和突出問題開展重點整治。對相關產品質量達不到強制性標準要求的產能,依法查處并責令停產整改;在6個月內未整改或經整改仍未達標的,報經市人民政府依法關停退出。
安全方面,對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造紙和紙制品行業企業逐一進行安全生產檢查,對鋼鐵行業重點企業進行安全生產檢查。依法加大對企業安全生產、職業衛生違法違規行為的監管執法力度。對安全生產條件達不到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要求的產能,立即停產停業整頓;經停產停業整頓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予以關閉;有關部門應當吊銷其相關證照。對于落后產能,具備拆除條件的應立即拆除
《方案》表示,將按照有關產業政策規定,進一步排查和淘汰鋼鐵行業落后產能相關工藝技術裝備,如發現落后產能要立即實施關停,按時間節點和拆除要求,徹底拆除落后產能主體設備(生產線),確保不能恢復生產。
《方案》要求,各地要按照有關產業政策規定,重點排查和淘汰本區域內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造紙和紙制品行業落后產能相關工藝技術裝備,發現落后產能要立即實施關停,列入當年落后產能淘汰名單,按時間節點和拆除要求,徹底拆除落后產能主體設備(生產線),確保不能恢復生產。
《方案》同時明確,做好技術方面落后產能的淘汰和驗收工作。嚴格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做好淘汰落后和過剩產能相關工作的通知》(工信部產業函〔2015〕97號)等文件要求,做好技術方面落后產能的淘汰和驗收工作。具備拆除條件的應立即拆除;暫不具備拆除條件的,應立即斷水、斷電,拆除動力裝置,封存主體設備(生產線),企業向社會公開承諾不再恢復生產。